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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歌唱演员张迎丹致媒体朋友的维权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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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年歌唱演员张迎丹致媒体朋友的
维 权 公 开 信
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我是青年歌唱演员张迎丹,我自小喜欢歌唱、舞蹈,成年后为自己能够实现理想成为一名歌手、演员而感到非常幸运,这得益于我多年来的刻苦努力以及老师、家长和朋友们的帮助。
生活中,我一向以健康、积极向上的形象展示自我,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我在北京舞蹈学院上学期间即被媒体关注,2008年5月,我获得“祖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庆典暨公益之夜晚会”颁发的“爱心模范艺人奖”;2008年9月,中央电视台12频道《道德观察》特别节目播放了我的专题片《我与祖国共奋进—张迎丹》;2009年8月我在百度与张艺谋合作的寻找歌剧《图兰朵》“中国公主”网络代言人评选中被评为“中国公主”代言人;2009年10月,我被评为在深发展银行“靓出最美的你”环保信用卡形象大使;;2009年12月,我被评为百度空间“聚爱娃哈哈点亮爱的心愿”爱心大使; 2010年5月,我在腾讯网被评选为2010年世界杯“最佳才艺宝贝”;2010年5月,成为“邓丽君故乡行义演活动”的特邀艺术家;2010年5月,当选国际摄影学会“形象大使”;2010年9月,我万分荣幸的当选“全国低碳生活十佳代言明星”并代表众多文艺界、影视界、体育界人士在人民大会堂发言,倡导低碳生活。以上是我参与的部分社会公益等活动,我因发表歌唱作品、影视剧演出,参加各种文艺演出、社会公益活动而成为一名公众人物,也因此应邀为一些商品做形象代言人,为媒体做宣传模特,但这些活动都是邀请方在依照法律规定,并尊重我的民事权益中而进行的。
2010年1月,我发现自己的个人形象被刊登在《美人坊》杂志2010年第1期的杂志封面上作为封面模特使用;2010年3月,我发现个人形象被刊登在《恋爱婚姻家庭》杂志2010年第2期(总416期)的杂志封面上作为封面模特使用;2011年5月,我发现个人形象被刊登在《女人健康》杂志2010年第12期的杂志封面上作为封面模特使用。以上是迄今为止我发现的三本没有经过我本人同意,被营利性的杂志刊登我的形象作为封面模特使用的侵权行为。为此,我已委托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郭栋律师为我代理此案,经过律师的调查核实,《美人坊》杂志系冒用其他杂志社名称出版的期刊,他们擅自使用很多人士的形象作为封面模特使用,并且杂志封面上常常使用低俗的文字作为杂志宣传标题;《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系由安徽省妇女联合会主管主办、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社出版的期刊杂志。《女人健康》杂志系由吉林医药学院主管、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协办、求医问药杂志社主办出版的期刊杂志。以上两份杂志都属于正规的出版物,但他们却侵犯了我的肖像权,我和律师分别与两家杂志社联系过,对方都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更不愿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目前以上两本以我形象为封面模特的杂志期刊仍然在互联网中有销售。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和郭栋律师已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出版《恋爱婚姻家庭》、《女人健康》的两家杂志社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美人坊》杂志,请媒体和公众发现该杂志的相关线索后,通知有关被侵权人并向新闻出版部门举报,使这些冒用他人杂志社名称并侵犯公民权益的出版物得到有力打击,不再让更多的人士被侵权。
对于肖像权的案件,我们在媒体的报道上已屡见不鲜,但有些出版物仍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这些出版物大都以营利为目的。我想通过这两场诉讼案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想提醒其他人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警示有些习惯侵犯他人权益的出版物要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益。当某些出版物的著作权被他人侵权时他们知道依法维权,同时他们又在侵犯他人的权益,这样的恶性循环,最后受损害的是大家的权益。在此,我也想请新闻出版部门积极、及时的查处非法出版物,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和出版市场的良好秩序。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出健康积极的出版环境!
张 迎 丹
2011年11月1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1: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侵权杂志
《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网址:
http://wuxizazhi.cnki.net/Magazine/LAHQ201002.html

《女人健康》杂志网址:
http://wuxizazhi.cnki.net/Magazine/QYWN201012.html
发表于 2011-11-1 12: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11-1 12: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张迎丹,支持我们国际摄影学会的形象大使利用法律手段,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1-11-1 14: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1
发表于 2011-11-1 14: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百度影音
发表于 2011-11-1 15: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张迎丹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权
发表于 2011-11-1 15: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张迎丹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权 !!
发表于 2011-11-1 18: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摄影学会河北联络站为张迎丹所取得的成绩而欣喜!为这些非法出版社,擅自侵犯公民肖像权而气愤!让我们一起支持国际摄影学会形象大使张迎丹利用法律手段维权!向以上刊物讨回个公道!
发表于 2011-11-1 21: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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